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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四省抽查:家用电动洗衣机质量合格率96.2%

更新时间: 2006-04-19 17:20:38来源: 粤嵌教育浏览量:574

  为促进洗衣机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家用电动洗衣机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安徽、江苏、浙江、上海等4个省、直辖市26家企业生产的26种产品,合格25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6.2%。

  本次抽查结果表明: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型企业产品质量较好。本次抽查的26种家用电动洗衣机产品电器安全项目均合格;有25种产品的洗净比、用水量、用电量等3项主要性能指标均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

  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的洗净比实测值低于标准规定的要求。

  针对本次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将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企业进行表扬;同时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据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督促企业严格整改,限期复查。促使家用电动洗衣机提高行业的整体质量水平,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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