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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对欧盟裁定存疑 微软需提供哪些信息?

更新时间: 2006-05-01 10:55:58来源: 粤嵌教育浏览量:583

       4月28日国际报道 比利时布鲁塞尔当地时间本周四,欧盟初审法院的一名法官对欧盟委员会在2004年作出的针对微软的反垄断裁定提出了质疑。
      作为2004年反垄断裁定的一部分,欧盟委员会要求微软向竞争对手提供足够的技术信息,使它们能够开发出与Windows “流畅地”互操作的软件。
      欧盟委员会表示,没有这些信息,对手就无法以可互操作的软件与微软展开有效竞争。微软则认为,这等于强迫它将自己的知识产权拱手送给竞争对手。
      负责这部分案件的库克法官向欧盟委员会的律师提出了一些“严厉的”问题。他说,构成互操作性的信息具有很高的商业价值。
      他质问欧盟委员会,竞争法律是否要求微软必须披露这样的信息,向对手提供巨大的商业上的优势?
      在回答库克的质询时,欧盟委员会一名负责专利和版权事务的律师说,欧盟初审法院过去曾表示,必须提供足够的信息,使得其它厂商能够有效地竞争,或者创建一个有效的竞争架构。
      欧盟委员会在周三表示,它只是希望微软恢复早期经营活动的模式,当时,提供这样的信息是一种通行的做法。
      在法庭审理知识产权问题前,库克和欧盟初审法院院长维斯特多夫对该案的技术问题进行了研究,试图搞清楚实现流畅的互操作性到底需要哪些信息。
      欧盟委员会责令微软提供服务器软件的协议。但微软认为,事实上,它必须披露的信息不止是协议,这会侵犯它的正当权利。
      微软的律师伊恩说,欧盟委员会要求“功能相当”,要满足这一要求,仅仅保证互操作性是远远不够的。
      但微软的批评者认为,微软提供协议就足够了,微软不提供协议阻碍了市场上的创新。Samba 项目的创始人安德鲁表示,一旦披露了这些协议,微软在市场上就没有优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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